主 要 职 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粮食工作的管理制度和粮食企业发展规划。
 (二)根据"米袋子"各级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编制并按照逐级平衡、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粮食购销、储备年度计划。
 (三)组织和落实军队粮油供应以及供应网点的布局维修、改造等工作,指导和检查我市城乡粮食供应的余缺调剂,拟订抡险救灾以及灾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等确保社会稳定的粮食供应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四)提出并组织实施粮食储备布局规划,管理中央、省、市和地方各级储备粮以及轮换,保证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负责粮库的建设和维修改造,提高仓储能力,确保各级储备粮的安全。
 (五)负责市区间粮食余缺调剂工作,确保区域性地区粮食总量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调控管理粮食市场,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粮食质量标准,检查、监督和指导粮食的安全储藏。
 (七)组织实施粮食财务会计制度,指导、监督粮食系统财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各专项补贴资金。
 (八)管理和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促进机制转换。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粮食局、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结合我市的实际,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促进我  市粮食生产与流通的协调发展。
内 设 机 构
根据上述职责,粮食局设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组织重要会议,落实会议决定;综合政务信息和汇报材料,草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有关文件;协调各股室关系,管理机关物业;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档案、保密、信访、后勤、卫生以及局机关和下属基层各企业的工青妇、计划生育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人保股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基层的人事档案、劳动工资、劳保福利以及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纪检、监察、党务工作;协调组织粮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业务股
  负责研究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方案,拟定社会粮食产需和总量收支规划;落实军供粮油管理制度,组织粮源,确保军供粮油质量和数量,加强军供粮油网点设施基础建设和军用粮票管理;落实各级储备粮任务和做好轮换工作,确保储粮的安全;指导和检查粮食供应质量,协调帮助灾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应付突发事件所需的粮食供应,确保全市"米袋子"总量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检查监督粮食市场管理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维护粮食市场管理秩序;负责做好粮食购销和储备粮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做好粮食购销统计分析,掌握全市粮食供应盘子,做好余缺调剂;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城镇户口和粮食管理工作。
 (四)财会股
  负责拟定粮食收购、储备和军供所需资金并协调落实;管理各专项资金的补贴、储备粮油费用的拨补、结算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粮食企业财会工作,组织实施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年度总预算、总结算,编写财会分析;指导协调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和扭亏增盈,负责内部审计,监督检查财务挂帐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